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微信提交申请
(1)毕业生个人申请时间为8月5日—9月5日(因系统在修改测试中,请勿提前申请)。请毕业生本人通过关注“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
(2)毕业生进入“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就业服务—服务大厅--个人服务大厅--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时,需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建议使用毕业生本人手机进行操作,实名身份认证时,请选择社保身份验证,不要选择微信实名认证,在实名身份认证下填写毕业生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请不要进个人服务大厅中的实名制登记。
(3)进入微信中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页面,请务必仔细阅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攻略》,对照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准备申请材料。2021届申报类型请不要选择“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类。毕业年度选择“2021”年。
(4)微信填写申请信息并保存后,毕业生需根据“申请表打印流程”在电脑端网页输入网址http://wx.cs12333.com:81/AdminLogin.aspx?u=129点击“打印”按钮完成提交这一环节,并打印出纸质申请表。提交后,微信中“求职创业补贴登记信息” 页面审核状态变为已提交,即完成微信申请。
(5)之前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申领。
(6)微信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求职创业补贴微信申报图解”。 图解上提交打印网址为之前的网址,请使用最新网址http://wx.cs12333.com:81/AdminLogin.aspx?u=129。
2.申请材料提供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校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1),通过微信端提交申请信息的毕业生需出具按提示打印的申请表(表上自动标注“来源:微信”),以确保纸质信息与系统反映信息一致。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孤儿类: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②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证持有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两者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目前该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属实等信息,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证明可参考附2的样本格式),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③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资助部门集中出具)。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需提供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助学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网站贷款信息页面需学校审核部门核实并盖章)。
⑤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贫困的原因、目前该家庭属于贫困家庭情况属实等信息;可参考附3的样本格式),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扶贫部门公章),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可参考附4的样本格式),此证明中建档立卡户户主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3)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5)学籍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出具)。
除第(5)项可由学校集中出具外,上述材料一份一并装订。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通过手机微信端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需要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建议通过本人手机进行操作,期间可在“长沙就业”微信端及时查询申请进度。同时,要及时向学校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经通知后逾期不能补齐合格材料而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又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二)参加申请的同学请添加QQ群837658753,并备注好姓名和班级,后续通知将在QQ群里发布,请随时关注。
附: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样本)
3.贫困家庭证明(样本)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样本)
附1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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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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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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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
入学前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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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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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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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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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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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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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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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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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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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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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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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孤儿 □残疾 □城乡低保家庭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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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
(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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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意见 |
班主任(辅导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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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意见 |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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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兹证明学生 (身份证号: )所在家庭确系 省(自治区)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所在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为 (身份证号: ),学生与低保证持有人关系为 。该家庭目前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特此证明。
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3
贫困家庭证明
兹证明学生 (身份证号: )为 省(自治区)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村(居)民,其所在家庭共 人,家庭成员信息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该学生的关系为: 。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该学生的关系为: 。
姓名: 身份证号: 与该学生的关系为: 。
该家庭收入情况为: 。
该家庭由于 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目前该家庭属于贫困家庭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4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兹证明学生 (身份证号: )所在家庭确系 省(自治区)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该家庭户主为 (身份证号: ),学生与户主关系为 ,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编号为 。
特此证明。
当地乡镇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组织2021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