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学习、贯彻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院领导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落实我院就业工作中“组织、指导、拓展、促进”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健全就业工作体制,理顺就业工作机制,加强学院就业工作;从政策、人力、物力上帮助各系、教研室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紧密、广泛联系社会用人单位,努力拓展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场;合理支配资源,完善激励机制,督促各系、各专业落实政策,想方设法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具体职责:
   1、根据国家对大学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2、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
   3、负责接收、整理、转递毕业生档案,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4、负责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创业指导工作。
   5、负责就业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做好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6、负责搜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编制就业方案,推荐毕业生就业。
   7、负责开辟就业途径,拓宽就业渠道。
   8、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为学院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出合理化建议。